根据全国工商联统一部署,今年3月上旬以来,浙江省工商联将民营企业(以下简称民企)“走出去”综合调研作为重点课题,历时一个多月,组织力量在全省11个地市、20多个县(市、区)走访调研,听取地方政府部门的情况介绍,与30多个县(市、区)工商联、近30家工商联行业商会及70多家“走出去”民企进行“面对面”座谈,同时在全省发放和回收由133家“走出去”民企及34个县(市、区)工商联、33家工商联基层商会实名填写的调查问卷,在此基础上,初步掌握浙江省民企“走出去”的有益经验和主要做法,民企“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困难和问题,提出有关建议意见。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浙江省民企“走出去”基本情况
(一)浙江省民企“走出去”发展态势良好。调研发现,浙江省民企“走出去”呈现五个主要特点。一是起步早。1993年,万向集团在美国设立万向集团美国公司,以此为平台先后收购多家美国本土公司,开启了浙江民业境外投资先河。二是总量大。截至2014年末,全省经审批和核准的境外投资企业和机构累计达7021家,对外直接投资额达261.85亿美元。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全省对外投资额达160亿美元,已完成当期对外投资目标计划的160%,其中民企境外投资中方投资占总额的90%左右。2014年全省直接对外投资额居全国第5位,对外承包工程额居全国第7位。三是分布广。浙江民企境外投资遍布全球142个国家和地区,正在逐步从传统东南亚及欧美市场向非洲、南美洲等新兴市场拓展。四是领域宽。从以境外营销网络建设为主向境外投资设厂、资源能源开发、收购国际知名品牌等多领域拓展,特别是海外并购已成为浙江民企对外投资的重要方式。五是抱团多。抱团“走出去”是浙江民企开展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特点。目前华立集团、康奈集团等民企牵头已在境外建立6个国家级和省级经贸合作园区(工业园区)[1],有60多家国内企业集聚园区发展。
(二)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支持民企“走出去”。浙江各级政府部门在支持和促进民企“走出去”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组织支撑。浙江省政府成立“走出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商务厅牵头,综合协调省级有关部门支持企业“走出去”政策落地和重要工作平台建设。二是财政支持。省财政于2002年就设立“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2014年为6000万元),对各市企业“走出去”给予支持,各地市和县级财政部门也结合实际,设立“走出去”专项资金,对民企境外投资等给予相应补助。三是便利服务。省外侨办在全国率先试点民企持因公护照出国境业务,省税务局打造“三个一”税收服务体系[2],省发改委和省商务厅对合规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省外汇管理局在全国率先试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助力民企“走出去”。一是政策性金融支持。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代表的政策性银行和保险机构,为浙江民企“走出去”提供融资和保险支撑。二是平台化融资服务。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设立“走出去”融资与担保平台,安排不低于10亿元资金专项支持中小民企“走出去”。三是长效性合作机制。